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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东莞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来源:东莞市政协 发表日期: 2014-01-09 15:40:43 字体大小:

201418日政协第十二届东莞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东莞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141618日在市会议大厦举行。

会议同意李毓全同志代表市政协十二届常委会所作的工作报告,同意何碧霞同志代表市政协十二届常委会所作的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市政协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充分发挥优势,认真履行职能,为推动东莞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与会委员列席了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并讨论了《政府工作报告》及有关报告。会议指出,过去一年,全市人民在中共东莞市委的正确领导下,从容应对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全面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深入实施水乡地区统筹发展战略,致力推动“三重”建设,锐意推进多项制度改革,努力加强社会建设与管理创新,切实抓好民生工程和十件实事,顺利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呈现出转型升级持续向好、发展后劲明显增强、营商环境更加优化、社会大局总体稳定的良好局面。会议认为,《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和年度工作重要任务,符合中央精神和东莞实际,大家对市政府新一年工作充满信心。会议期间,委员们对我市全面深化改革、扶持实体经济、实施区域协调发展、加快重大项目建设、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改善民生福祉等工作深表关注,并就此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会议指出,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吹响了新时期全面深化改革的号角,并进一步明确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全体政协委员要深刻领会全会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努力推动工作再上新台阶。

会议提出,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也是东莞推动高水平崛起的攻坚年。全体政协委员开展履职活动,要突出重点,围绕扶持实体经济、实施区域协调发展、加快“三重”建设等重大措施开展专题调研视察;要发挥优势,着力围绕助推社会建设、创新社会治理等工作主动开展协商议政活动;要创新实践,丰富协商方式,健全协商机制,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要团结民主,加强与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各人民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的沟通联系,为我市深化改革凝聚人心、汇聚力量;要改进作风,展现委员履职新气象、新风尚。

会议号召,市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全体政协委员,要在中共东莞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同心同德、开拓进取,努力做好今年的各项工作,为推动我市实现高水平崛起、共同谱写中国梦的东莞篇章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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